中国AI伦理治理相关要求
2017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并在该规划中提出了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的要求,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工智能伦理安全风险防范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相继对于AI伦理治理的要求予以规定。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该意见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专门针对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科技伦理治理原则以及基本要求。2023年10月新发布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对于科技伦理审查的基本程序、标准、条件等提出统一要求,标志着我国AI伦理治理监管体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我们在下表中梳理了我国与AI伦理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主要内容:
除前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外,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政策指引下,各机构、行业也积极响应,陆续发布了一系列AI伦理治理相关的行业规范,包括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制定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国家人工智能标准化总体组等制定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标准化指南》、同济大学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团队编制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伦理规范操作指引》、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庆调研重大项目《我国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建设状况调研》课题组编制的《人工智能法示范法1.0(专家建议稿)》,提供了相关行业的AI伦理治理建议。下表梳理了我国与AI伦理治理相关的行业规范及其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