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虚拟资产型代币

香港财政司司长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发起题为《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香港力量 — 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有感》的随笔,表示全国各地都在举办不同形式的活动,透过深入了解《宪法》的精神和实施,更好了解《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有助于香港全面准备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在国家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贡献香港力量;对于实现这份贡献,香港虚拟资产型代币有哪些政策手段呢?

2022年6月24日,香港政府在宪报刊登了《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列修订草案),并在12月7日香港立法会三读审议中获得通过,将在2023年6月1日生效。

该《条列修订草案》对虚拟资产进行了定义,规定(1)虚拟资产是一种加密保护数字价值,通过计算单位或所储存经济价值的形式表述;(2)可作为交易媒介为货品或服务付款、清偿债务、投资;或用于对虚拟资产相关事务的管理、运作、条款改变进行投票。(3) 可以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4) 证监会或财库局长可以通过宪报刊登方式扩大“虚拟资产”的范围。

香港对对虚拟资产的定义是根据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制定的标准。FATF是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影响力和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成员国遍布各大洲主要金融中心。FATF制定的“反洗钱四十项建议”和“反恐融资九项特别建议”是世界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最权威文件。FATF 2021年制定的虚拟资产风险指南文件对虚拟资产作出了明确定义:“虚拟资产”是一种价值的数字化表示(a digital representation of vale),可以进行数字化交易或转移(can be digitally traded or transferred),并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can be used for payment or investment purp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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