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时代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正迈入一个崭新的时代。这一技术的核心在于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算法的不断精进,它正推动着产业界的技术革新与多元化应用。在教育、医疗、娱乐及金融等多个关键领域,AIGC技术正展现出其广泛的应用前景。

而不同产业界AIGC技术的使用,涉及用户的方方面面,这些不同的应用很多都是以收集或者处理用户不同的个人信息为前提,这也就给用户带来了个人信息使用不当,虚假信息传播,用户隐私泄露等各种问题。AIGC时代给个人信息的保护带来了新挑战。

对于训练数据选取带来的问题,应制定相关行业规范或管理条例,明确信息可用范围与程度。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模型训练数据应具有合法来源,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且应依法使用个人信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对来自不同渠道数据的使用限度加以分类规范。此外,可加强数据脱敏与敏感数据识别技术的研发,在保障个体与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拓宽大模型发展空间。对不当数据选取、标注或算法薄弱性带来的公平问题,既要求研发方明确标注规范,也应加强对人类反馈强化学习(RLHF)、AI反馈强化学习(RLAIF)和上下文学习(ICL)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从技术上持续纠偏。

加强数据保护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合法获取和存储,加强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机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滥用。

引入隐私保护技术:在算法设计和模型训练过程中引入差分隐私、同态加密等隐私保护技术,以降低隐私泄露的风险。

加强监管和自律: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应加强监管和自律,制定严格的隐私保护政策和标准,促进AIGC技术的健康发展。

针对用户信息与情境信息过度获取与留存问题,应从监管与开发两端同时发力。一方面,根据AIGC应用的类型与来源规定其获取信息深度;另一方面,要求服务提供方提高用户信息政策透明度,确保用户了解信息收集程度与去向。技术上探索数据脱敏与大模型数据删除验证的思路,以有效规制信息留存。对于相关管理部门,首先应严格规定AIGC技术的应用范围并制定追责章程,其次应提高事前预警技术的精准度与灵敏度,通过数字水印等技术对数据予以加密和标识,从技术上预防敏感信息泄露。

对于AIGC不当信息生成,除对数据算法加以监管外,也应尽快健全AIGC标识的国际标准与行业规范,从技术规则上确立AIGC与人类生产内容的边界,防范AIGC滥用。对相关管理部门而言,应严格防范利用AIGC技术实施的窃密与策反,既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也应及时关注AIGC技术对生物识别等安全措施的攻击效果并予以防范。

AIGC技术如今已具备生成与人类创作高度相似的内容的能力,无论是文本、图像、音频还是视频,其逼真程度令人难以辨识真伪。这种高度仿真且高效的输出,预示着该技术将为各行各业带来革命性的转变。在教育领域,个性化学习材料的自动生成成为可能;在医疗领域,精准医疗辅助的实现更近一步;而在娱乐和金融领域,AIGC技术也正引领着前所未有的创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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