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國家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

習近平主席指出,互聯網是人類的共同家園,各國應該共同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推動網路空間互聯互通、共用共治,為開創人類發展更加美好的未來助力。

面對數字智能化時代更加複雜和不確定的因素及挑戰,國際社會是任由地緣政治對抗和競爭升級還是同舟共濟攜手應對,是擺在所有國家特別是大國面前的重大問題。如果選擇前者,人類社會恐將進入不可控的時代,科技發展帶來的將是大規模衝突、對抗和文明倒退。如果選擇後者,國際社會將以共用共治為基礎,共同應對數字技術帶來的安全威脅和挑戰,為世界帶來和平、繁榮和文明進步。

中國提出的攜手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倡議與充分合作模式相互吻合,基於主權平等、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對外戰略可以充分發揮技術、數據和安全的公共產品屬性,通過協調各國利益和促進各方合作,有助於在全球層面實現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與高水準安全的動態平衡。那麼在實踐中,面對無政府狀態的國際社會,特別是數字時代不可控風險持續加大的國家安全環境,應如何推動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

第一,國際社會應充分認識到共同安全才是應對數字安全困境的有效路徑。回顧互聯網誕生以來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歷程,互聯網在創新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的同時,其面臨的安全風險還在持續擴大,由於國家間缺少有效合作,網路空間的安全赤字和治理赤字不斷加劇。在強烈的不安全感驅動下,一些國家通過增加自身安全投入並採取攻擊性的單邊安全舉措來追求狹隘的自身安全,但由於網路空間安全風險跨越國界和多領域融合的特點,只會導致更加不安全。數字人工智慧時代的到來如同一枚潛在威力巨大的風險“放大器”,在網路空間失序的情況下,很可能給人類帶來難以估量的巨大安全風險。現在的網路空間或許也到了關鍵的時刻。如果說科技的發展並不必然帶來人類文明進步,人類歷史總是在進步與倒退之間迴圈,那麼能夠擺脫倒退轉向進步通道的首要條件就是各國都要樹立共同安全的觀念。

  • 公正合理性是網路空間國際秩序建立的基本要求。公正性主要表現為尊重各國的網路主權,主權平等原則是現代國際關係的基本行為準則,也是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前提和基礎。由於國際合作的本質是主權讓渡,因而網路空間國際秩序只能建立在國家自願服從的基礎之上,否則就不能體現國家間的主權平等。合理性主要表現為國家的權責平衡,權利與責任平衡對等是一項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對當前網路空間國際秩序的構建尤為重要。由於網路空間是一個以技術為基礎的人造空間,有些國家憑藉先行者的絕對優勢掌控了巨大的權力,那麼在技術生態日趨融合而數字鴻溝持續擴大的當下,理應承擔更大的國際義務。從網路時代到數字人工智慧時代,各國在網路空間築起一道道主權邊界的“籬笆”以維護國家安全。只有公正合理的權責分配才稱得上“好籬笆”,才是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建設得以持續推進的保證。
  • 行動的有效性是推進落實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建設的重要考量。大道至簡,實幹為要。基於共同安全的理念和公正合理的原則,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的關鍵在於促成有效的集體行動。迄今為止,聯合國打擊網路犯罪公約談判是國際社會在網路安全領域最有成效的協作。儘管美西方認為於2001年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締結的《網路犯罪公約》已經成為打擊網路犯罪的國際規範,但他們願意重新開展談判的重要原因是合作的預期收益超越了利益分歧。相比之下,各國在網路戰、網路空間負責任行為規範、國際法適用等諸多問題上始終未能達成一致,這一方面是由於各國對網路空間安全的戰略認知存在差異,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網路空間安全威脅的嚴重程度還不足以讓各國放下利益分歧而共同應對。強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或將成為網路空間安全發展史上的重要節點。面對人工智慧可能帶來的安全失控甚至是人類滅絕的風險,國際社會應該同舟共濟,以有效的集體行動將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理念落到實處。

 

 

 

PHP Code Snippets Powered By : XYZScripts.com